(一)中国大陆申请人材料
营业执照副本(加盖公章)。
《境外注册商品条码备案表》(从中国物品编码,填写完整)。
企业信息:联系人、电话、地址等。
(二)香港条码持有者材料
香港公司注册证明:如公司注册证书(CI)。
GS1 Hong Kong会员证书及条码证书:证明前缀“489”的使用权。
授权书:需香港公司盖章签字,明确授权大陆申请人在境内使用其商品条码,并委托备案。
其他材料:
含“489”条形码的产品包装图(需清晰展示条码与企业信息)。
品牌注册证明书(如有)。
非中文文件需提供经公证的简体中文翻译件。
如需对香港条码备案申请进一步的咨询,欢迎咨询了解。 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好推宝看到的,谢谢!



